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太仓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决定准予太仓元鑫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粮食收购许可,并颁发《粮食收购许可证》(编号:苏 0530048.0)。
2020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