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公告公示
关于延长市级储备粮油承储条件认定有效期的公告
来源: 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日期: 2021-12-27 10:08   访问量:

《苏州市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正处于修订之中,为保障我市地方政府储备粮油储存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对下列单位的市级储备粮油承储条件认定有效期进行延长。

特此公告。

序号

单位名称

储存类别

1

苏州市金仓粮食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粮食、油脂

2

张家港市粮食购销总公司

粮食

3

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

油脂

4

江苏苏州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粮食

5

常熟市金成油脂有限公司

油脂

6

吴江市运河植物油脂有限公司

油脂

7

江苏省粮食集团昆山收储有限公司

粮食

8

昆山市粮食购销公司吴淞江储备库

粮食

9

吴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金家坝分公司

粮食

10

太仓市地方粮食中心储备库

粮食




2021年12月27日

相关稿件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