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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解读
来源: 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日期: 2022-01-24 16:41   访问量:

一、起草背景

2019年1月,《苏州市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将市民政局承担的应急救灾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划转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组织编制规划、下达动用指令等职责划转至市应急管理局。由于机构改革职能转隶,部门之间职责调整,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的主体发生了较大变化,由原民政、财政部门管理调整为应急管理、粮食物资和财政部门管理,原有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已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和当前应急保障工作需要,需要制订《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工作指导。

职能交接后,在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中暴露出救灾物资储备库空白、储备物资品种严重不足、储备管理明显落后等短板和问题,与省内其他地级市存在较大差距。急需通过制订《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夯实物资储备基础,提升我市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降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二、起草依据

《苏州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起草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3.《中央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

4.《江苏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

5.《江苏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6.《江苏省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

7.《苏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主要内容

文件分总则、物资购置和储备管理、调拨管理、使用和回收、监督和处罚、附则等六个部分。

一是明确了起草的文件依据、救灾物资的概念、分类以及救灾物资管理费用的范围;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年度计划的制定;明确了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设部门。

二是明确了救灾物资储备的储存方式和承储企业标准,重点明确了在紧急状态下的采购方式、物资储备库的建设标准、物资储备库的现代化管理标准和超过储备年限的物资处置办法,明确承储单位要对应急救灾物资的品种、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

三是明确了调拨的程序、调拨的手续和出库原则等有关规定,重点明确了调拨启动后的时限以及市县两级救灾物资调拨时需办理的相关手续。

四是对救灾物资的回收标准进行了明确界定,对非回收类物资,发放给受灾人员使用后,不再进行回收。对仍有一定价值的物资通过清洗、消毒和整理后入库保管,以备后用。

五是主要明确了各部门对救灾物资使用接受监督的相关规定以及救灾物资在使用、保管等方面出现问题后的处理措施。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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